一、目的
為迅速處理客戶產品投訴,維護公司品牌及產品信譽,促進質量改善以及提高售后服務質量,特制定客戶產品投訴管理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包括客戶投訴表單編號原則,客戶投訴的調查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處理期限及處理逾期反應等項目。
三、適用時機
凡本公司銷售的產品遇到客戶投訴質量發生異常時,依本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投訴期限
根據產品品牌的不同投訴期限不同需按下表判斷是否在投訴期內,由于化學品保存的特殊性質,超出投訴期的投訴一律不予受理;進口品牌由于各進口公司規定,超出投訴期也一律不接受投訴。
五、自主品牌投訴
1)客戶投訴前需先判斷所購產品是否處于相應投訴期內;
2)客戶向我司相應銷售人員提供投訴產品的相關信息:產品CAS、中文名稱、包裝、批號等;
3)客戶對于處于投訴期的產品根據產品投訴的分類提供或補充相應證據;
4)我司收到客戶投訴及證據后,進行判斷處理;
5)給客戶處理答復。
六、進口品牌投訴流程
1)客戶投訴前需先判斷所購產品是否處于相應進口公司的投訴期內;
2)客戶向我司相應銷售人員提供投訴產品的相關信息:品牌、產品CAS、中文名稱、包裝、貨號、批號等(必要時提供標簽照片);
3)對于處于投訴期的產品,客戶根據進口公司的要求提供或補充相應證據;
4)我司相關人員與進口公司聯系與溝通;
5)轉達相應進口公司的客戶處理答復。
由于化學產品的特殊性,恕不接受以下投訴:
1、超過質量投訴期的進口產品投訴
2、非質量報告提及的指標投訴